开封市工商局“放管服”三位一体服务地方经济成效显著

11.08.2016  18:06

      2016年以来,开封市工商系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专项治理”为引领,以“监管服务提升年”和“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放管服”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放”为先,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新常态。一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先照后证”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省政府两次下发文件,明确了232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开封市工商局一方面在窗口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一方面采取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发布新闻稿件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同时,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向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下发《告知书》并签署《承诺书》,通过市局外网每周公示一次新登记的市场主体,实现了监管无缝衔接。二是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在去年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提高登记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登记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当日即可办结,极大地节约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00多份。三是优化流程加强窗口建设。将市局和开发区分局、示范区分局、专业分局的服务窗口全部集中到市民之家,由市局主管局长担任首席代表,并深入开展争创“党员模范示范岗”、“优质服务之星”等系列活动,窗口形象显著改善,连续3个月荣获市民之家流动红旗,被省委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市局将注册资金2000万以下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各区分局,进一步明确专业分局的登记审批权限,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上半年,全市新设各类市场主体1.8万户,同比增长11.83%。目前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7.05万户,同比增长19.70%;注册资本总额2188.17亿元,同比增长36.87%。
   二、以“管”为要,强化监管维护良好秩序
  将建设“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作为推进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载体,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切实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一是全面完成信息归集和年报公示任务。将信息归集和年报公示作为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部实行台账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日统计、周通报的督促机制,成立5个督导组开展了4次集中督导,对落后单位开展了2次集体约谈,开展上门指导5000余次,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17万多条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到97.95%,位居全省第5,全面完成省局确定的目标任务,马璞副市长批示肯定。另一方面,依托信息公示平台,积极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全市1807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36家户企业主动整改移出,信用监管成效初显。二是各类市场整治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牵头在全市组织了4次打击传销清查行动,查办传销案件2起,涉案资金近200余万元,端掉传销窝点3个,教育驱散传销分子27名。抓住广告监管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有力契机,推动市政府成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对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开展行政约谈,开展了互联网金融广告、医药广告等专项治理活动,上半年无一起严重违法广告,广告监管由落实迈入先进行列。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指导意见》,抽检服饰服装、电子配件等15大类商品200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通过《开封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商品质量监管更规范、更有效。三是执法办案工作实现新突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26件,罚没入库36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的90.62%。我局承办了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案件交流片会,办理的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分别在总局和省局的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为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半年来,市局领导班子先后30余次深入基层督导执法办案工作,召开现场会、座谈会12次,在全系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精心挑选13个典型案例编辑《工商行政执法案例选编》发放到基层各单位,有效的激发了积极性、提高了办案水平。系统1人被评为全省经检执法十佳办案能手,1起案件入选全省经检执法十佳案件。
   三、以“服”为本,优化举措催生发展动力
  将为企服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采取多种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与工商银行开封分行开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共同搭建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方面的职能优势,帮助企业融资6.32亿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活动,评选出149 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4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对61家省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和“文明诚信商户”进行表彰,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的正能量。二是助力非公党建推进。市局及各单位都调整成立非公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在工商所设立非公党建工作站,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市局先后开展6次督导检查,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评选表彰“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非公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开封日报》6次专题报道,禹王台区五金电料批发市场个私协会党支部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三是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市人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与《开封日报》、《大河报》建立战略合作协议,与开封电视台联合举办《315在身边》电视节目,有力的促进了新《消法》的宣传普及。在企业、商场和景区健全完善企业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有效提升消费维权效能。3月25日,市人大检查团深入两个基层工商所和两个商场实地检查《消法》贯彻执行情况;4月25日,我局代表市政府在就我市新《消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作了汇报,并顺利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上半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57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