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女子盗刷他人3.5万 事后后悔钱还不回去

25.09.2015  10:25
开封女子盗刷他人支付宝3.5万 事后后悔钱还不回去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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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女子盗刷他人支付宝3.5万 事后后悔钱还不回去

  本报开封讯 反复试出他人支付宝密码后,盗刷对方绑定银行账户内3.5万元。经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8岁的朱某在开封市某高校附近做小生意,平时还在网上兼做“刷信誉”从中渔利。

  2015年7月8日15时许,朱某用隔壁理发店老板范某的支付宝在淘宝网上给儿子买了一件衣服。晚上回到家,因“刷信誉”的钱未能及时返还,朱某就想盗刷范某的支付宝,之前她记过范某的身份证号码,经过在电脑上反复尝试,她破解了范某的支付宝密码。朱某先是使用其在网上购买的“小茔小坐”支付宝账号在淘宝网上挂出了截取的七张商品图片,每种商品标价5000元,而后使用范某的支付宝购买该虚拟商品,并分7次将范某支付宝上绑定的银行账户上的3.5万元现金转入其购买的“小茔小坐”支付宝账户内。

  虽然钱转出来了,朱某内心却又开始挣扎,她觉得这笔钱自己不该要。次日6时左右,朱某决定把钱转回范某的支付宝账户。为了防止“小茔小坐”支付宝里面的钱无故丢失,她还先买了0.88元的安保险,然后才实施转账。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支付宝转账要输入手机验证码,而她不记得之前买这个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了,自己无法获取验证码,询问支付宝客服人员也无济于事,结果3.5万元钱锁到支付宝账户中无法取出。

  一个小时后,失主范某发现手机上有银行发的7条转账短信,显示其银行卡在2015年7月8日23时35分起至2015年7月9日零时07分之间分7笔被转走了3.5万元,她赶紧到开户行查询交易明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是通过支付宝终端转账消费的。

  随后,范某又打电话询问支付宝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告诉她有一个姓朱的人因钱被锁定曾经询问过“小茔小坐”支付宝账户的情况,范某回忆起昨天只有朱某使用过自己的支付宝购物,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朱某很快被抓获,并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后来朱某的丈夫代其赔偿了失主范某4.4万元,取得了失主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张东 通讯员 王姝峰、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