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大道旁的部分草莓商贩有俩秤 一个专应付检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曾令统 郭世杰
3月1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关注了郑州中牟县郑开大道旁,草莓商贩卖草莓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在探访的过程中,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随机选取5个商贩购买草莓,有4家严重缺斤少两。
随后,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将展开调查并加强监督。3月15日,监管部门进行了检查。
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只有“3·15”一天。3月16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郑开大道旁实地暗访。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对沿线商户突击检查,未发现缺斤少两情况
3月1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将实测情况反馈给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将会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月16日,相关工作人员称,3月15日该局对郑开大道沿线草莓商户进行检查,大部分商户的电子秤均已经过强制检定,发现3家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为市斤单位制,不符合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该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责令其将计量单位改为公斤,并重新申请检定。
事实上,自2月11日至今,该局累计检查商户886家,电子计价秤1859台,经过强制检定合格的有1792台,未强制检定电子计价秤38台,不合格29台(多为市斤秤,未使用公斤法定计量单位)。针对未强制检定的,已责令其立即申请检定。
3月15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整改的难点主要有两点:
一是郑开大道两侧草莓零售摊点属占道经营,零售摊贩主管部门为综合执法部门,该局无权对其进行取缔。且零售摊贩流动性大,经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导致执法行动开展难度增加;二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草莓零售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计量准确,但为市斤秤,不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无法进行强制检定,粘贴合格标志。执法人员责令其调整或购买新秤,草莓商贩均以年龄大,不能准确识别公斤秤,多次卖赔为由,不愿意调整。
记者“回头”探访 从4个商贩处购买草莓,其中有两家缺斤少两
在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后的第二天,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郑开大道进行暗访。
3月16日,记者随机选择不同区域的4个商贩,以顾客的身份进行购买体验。
在第一个商贩处,记者购买了一整箱草莓,购买重量为4.6斤。可是在后期记者验证称重时,实际重量为3.6斤。
在第二个商贩处,记者购买了一箱另一品种的草莓。商贩称重为4.7斤,记者随后实际称重为3.6斤。
在第三个商贩处购买草莓时,记者提出想要试秤的请求,随后将随身携带的瓶装水先行试秤,“你随便试,咱这都是足斤足两的,我跟他们(其他商贩)不一样。”该商贩说。随后,记者购买草莓为2.8斤,在后期验证称重时,实际称重为2.8斤。
在第四个商贩处,记者提出试秤的请求,该商贩也爽快答应。最终记者购买草莓为3.2斤,随后实际称重为3.2斤。
郑州市民张女士说,在郑开大道购买本地特色商品时,市民对于价格的敏感程度并不高,“价格倒不是第一因素,我们只求能买到本地新鲜、足斤足两的商品。”
顾客担忧的同时,郑开大道不少本分的商贩也同样委屈。一名本地的草莓商贩对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说,市民印象中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草莓贩子确实存在。这些商贩贪图短期利益的同时,造成了郑开大道旁“不管卖什么,都会缺斤少两”的说法出现,这让本地真正踏实做生意的商贩跟着背黑锅。
揭秘
有商贩携带两部计量秤
其中一部专门应付检查
为何监管部门刚进行检查,第二天缺斤少两的情况又再次出现?
中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目前市民们遇到的有问题的商贩,往往会随身携带两部计量秤,一部用来应付临时抽检,一部用来平时称重。这就造成了执法人员执法难,“执法队员又没法对每家商户强制性搜查。”
该工作人员称,执法难除了执法人员较少、郑开大道路段较长的因素外,最主要的还在于郑开大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由于商贩流动性较强,在看到执法车到来后,往往直接收摊“跑路”,更有较为“机警”的商贩,往往会将摊位选择在白沙镇与中牟县交界路段附近或中牟县与开封市交界附近,“这就造成了执法难度成倍地增加。”
缺斤少两乱象,接下来该如何继续治理?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同中牟县辖区内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沟通与合作。
“下一步,我们可能采取联合执法,多部门配合,争取早日将问题解决。”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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