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延津县亨通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29.10.2015  17:06

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2015〕148号)要求,省局组织对全省部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延津县亨通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省局在对延津县亨通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对原辅料购进、产品投料、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留样、销售台账、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及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均无记录。未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废弃物处理、销售台账记录、投诉处理等制度。对出厂产品未做检验,对国抽不合格产品未召回、整改处理不到位以及其他问题。延津县亨通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采取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延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延津县亨通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在售产品,并对企业未履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义务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部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