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庭院管网明确由热企负责 蹭热最高罚1000

08.09.2015  10:04

  □记者 刘瑞朝 王惟一

  核心提示 庭院管网出问题找谁谁不管,该咋办?邻居不交暖气费却偷偷蹭暖,或安装管道泵偷热,能吃到罚单吗?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昨日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供用热期间的权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正式执行。

   蹭热、偷热没法治?发现一起最高罚1000元

  在往年的供热过程中,偷热和蹭热的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串联用户利用系统漏洞,不缴纳暖气费,却将别人家的热量分走,由于他们迟迟不申请拆除供热设施,热力公司也没法入户排查和拆除,经常毫无办法。

  而部分地暖用户,在家中安装管道泵,通过抽取楼栋管道内的热流量,来增加自家暖气的流速,达到增暖的目的,致使邻居甚至整个楼栋热平衡被打破,家里凉冰冰。热力公司能做的仅是在用户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强制关停入户阀门,却没有任何处罚措施。

   新规

  《办法》针对上述现象有了专门的规定。热用户不应该有以下行为: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安装热水循环装置;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等。一旦违反,相关用户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热力公司因素致使家里不热?供热结束两个月内办理退费手续

  每到采暖季,“家里不热”的呼声此起彼伏。热力公司有规定,如果室内暖气质量无法保障,他们将予以退费,为啥到最后都不了了之呢?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说。

  根据规定,热力公司要保证用户室内18℃±2℃的温度。《办法》明确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新规

  如果最终确定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在上一个供暖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双方确认的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实际天数办理退费手续。

  不过下列现象不在退费范围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拆改或者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擅自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能(水)的,拒绝配合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

   小区不热,物业和热企“踢皮球”?庭院管网维修由热企负责

  质保期过后,因庭院管网出现问题,影响了整个小区的供热,这种情况下应该谁来负责维修?

  一供热企业内部资深人士说,热企和小区物业之间签订有供热协议,一般规定热交换站以上的部分属热力公司负责,交换站至用户室外的庭院管网和公用供热设施,则归小区物业负责,而居民室内供热设施则业主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