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新乡县人民法院申请采购新乡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9月11日起至2014年9月17日止。
1、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设备项目(预算金额37.5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设备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话筒含底座 | PRG826 | XLRM-3针卡农公头,幻象电源供电,单鹅颈式的设计,心型指向性;频率响应 70~16000Hz;收音角度120度。 | 32 | 套 |
2 | PH8幻想供电智能混音器 | 安德信MX800 | 具有八个平衡话筒输入通道,具有九路话筒直接输出和一路总输出,总输出可以是平衡话筒电平也可以是线路电平;幻像电源:+48V;电源:AC 220V;功率消耗:25W。 | 4 | 台 |
3 | 摄像机(含电源) | PUS D90 | 1/4" Exview HAD CCD;制式:PAL;有效像素:48万像素;水平解像度:550TV线;镜头:18倍光学变焦,电源功耗:6至12VDC/1.6W-3.3W。 | 16 | 台 |
4 | 19寸液晶显示器 | 国产 | 尺寸 19英寸,显示器色彩 16.7M, 屏幕比例 16:9 ; 分辨率 1440×900。 | 4 | 台 |
5 | 庭审直播主机 | 深瑞TSZB-7100 | ★硬件结构:500G内置存储,DVD-RW光驱;USBx6 RJ45x1,VGAx1,DVIx1,HDMIx1;4路标清AV复合视频输入,5路音频输入;可扩展1到2路高清(需另够高清配件);3.5mm耳机口x2;工作温度:-20~55度,存储温度-30~65度,相对湿度20~90%,冲击3G,震动1.5G@10-100Hz;功能参数:1、★视频输入:支持8通道标清视频输入(最高720x576),可附加1路或2路高清输入,画面可来自采集卡、视频文件、图片,视频可控制播放进程;2、★视频编码输出:H.264/WMV7/WMV9,输出文件格式支持MP4/WMV,最大支持720P分辨率播出,音频视频码率可调,支持本机局域网直播;支持Wowza Media Server、Adobe Flash Media Server 、Windows Media Services进行互联网直播;3、画面切换:使用功能键F1-F8或鼠标对画面进行切换输出;4、字幕:可以实时的插入和编辑字幕,设置字幕滚动播出。同时具有台标时钟发生器的功能。支持系统时间和台标显示;5、★数字混音:提供数字调音台,可对直播主通道控制,也可以对各通道音频单独控制,实现混音效果,可以实时监听。可以根据需要手动设置切换到图片自动静音,或是直接手动静音。以利于直播过程中对突发情况的控制。6、★直播录像:支持网络播出同时进行本地录像,且断网不影响录像;7、视频管理:支持中法视通法院视频管理系统,并可保持同步升级,保证系统兼容性。 | 4 | 台 |
6 | 直播编导控制系统 | STSI V2.0 | ★支持4路以上摄像机独立控制,放大,缩小,速度快慢设置;★每路摄像机支持至少6个预置位设置;★支持庭审现场摄像机的定义,摄像机预置位定义、预置位调用、切换等策略。★可实现对庭审现场实况的镜头进行全方位全角度的推、拉、摇、移等操作及镜头预置位间的切换,直播现场对摄像机及时微调等。★系统支持全中文快捷键操作,能够放置于其它系统的最上层,支持与庭审互联网直接软件的快捷切换。★系统包含:1《庭审直播编导控制系统》软件一套;2 RS402 串口服务器一台;3 FAST5 交换机一台。4 TPU-5 以太网线;5 RS232 控制线。投标时提供★《庭审直播编导控制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复印件 | 4 | 套 |
7 | 辅材 |
| 视频线、话筒线、各种接头、线槽等 | 4 | 批 |
8 | 系统集成 |
| 负责安装到用户指定地点,并负责对本次采购设备和原有三级网核心设备、视频监控、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调试并通讯、无缝挂接,本次设备选型应必须于原有法院系统庭审直播保持一直,系统建成后能无缝与法院网上传庭审视频文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施工资质; | 4 | 套 |
3.申请单一采源事由:
此次采购新乡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设备项目,根据豫高法[2010]229号文件《关于购买庭审视频直播设备的通知》:本着“节约经费,优中选优,快速推进”的原则,省院司法财务装备处和网络办先后对多家公司的承建方案进行报价和比价,决定采用中法法院网委托商家为我们开发的一体化播出机,便于操作,且为我省法院庭审视频直播专门开发研制,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新乡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杜倩倩;联系电话:13937371999),新乡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5589099 )
新乡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