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庭审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庭审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的
变更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4年11月0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SHZHB-2014-028
二、变更信息:
1、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变更为:“3.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壹级资质”。
2、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5所投产品必须支持《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视频管理平台系统,并可保持同步升级,保证系统兼容性”变更为:“3.5所投产品必须支持《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视频管理平台系统,并可保持同步升级,保证系统兼容性,且具有庭审直播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原招标公告“四、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中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11月10日下午17:30”。
4、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三、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及“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637599159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10375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