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南省内废气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

04.04.2015  09:34

从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内废气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据了解,调整后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4元/污染当量。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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