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十七:完善环境 促进应用 推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02.02.2015  13:05

  2014年以来,商务部认真落实汪洋副总理在北京调研电子商务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以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着力完善发展环境,重点加快应用推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前3季度,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6万亿元,预计全年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前3季度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万亿元,相当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预计全年网络零售额超过2.7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0%。

  一、完善电子商务制度环境

  在立法层面,积极参与和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以及《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法律修订。在部门规章层面,研究制定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规定》出台后,对保护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在标准规范层面,开展电子商务标准框架体系、网络零售行业规范总体框架等研究。

  二、推进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

  一是健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会同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4年初,在第一批22个示范城市基础上,又评选出第二批30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首批确定了34家示范基地,指导示范基地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目前,已向地方下发了开展第二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完成了40个典型示范企业案例的编写,正在着手开展2014-2015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发挥示范企业在创新模式、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刺激消费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是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会同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在天津、石家庄、杭州、福州、贵阳等5个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探索解决城市配送车辆规范运营、配送站点建设、“最后一公里”配送等问题。

  三是促进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加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开通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建立农产品卖难预警救助机制。同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合作,推出农产品电子商务系列节目。组织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实现农产品销售超过100亿元。

  三、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一是加强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2014年开通了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形成具有统计、监测、信用、业务管理和企业服务五大功能的综合性工作平台。与有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研究出台《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总体)》,建立数据共享渠道,提高数据测算能力,研究制定季度统计指标和方法。坚持编写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和《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评估报告》。

  二是加快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档案等标准研究,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和奖惩规则。建设电子商务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公开、透明、动态的企业信用记录。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面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三是推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高端紧缺人才培训。推动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推动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及岗位能力培训。组织4期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班,培训人员约800人。

  四、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规则标准制订

  发起“APEC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倡议”,获得各经济体一致通过,成为APEC中国年成果之一。完成中韩自贸协定电子商务谈判,开展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自贸协定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开展两岸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参与WTO对华贸易政策涉及电子商务议题的审议工作。参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无纸贸易议题谈判。启动上合组织电子商务工作组会议准备工作,推进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专家对话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