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级景区被警告 应公布处罚依据

02.04.2015  19:13

    文/郑渝川

  国家旅游局4月2日发布消息,在通报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战役”中,各地共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有1家5A级旅游景区被严重警告、9家5A级旅游景区被警告,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据悉,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今年1月至春节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490次。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旅游投诉数量同比下降60.5%,旅游热点地区市场秩序出现好转。(4月2日中国新闻网)

  旅游市场秩序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舆论关注。一些热门旅游城市和景区的市场秩序混乱,管理服务不到位,强迫消费、欺客宰客现象突出,有些问题甚至长期存在。而到了春节、国庆长假,以及学生、教师寒暑假和多个小长假等旅游高峰时段,更多旅游景区都暴露出市场秩序混乱的弊端。

  无论是一些热门旅游城市和景区常态化存在的问题,还是旅游高峰时段在更多景区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秩序混乱,都在引发大量的旅游消费纠纷和投诉。但相关城市的旅游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应对处理旅游消费纠纷和投诉,显得迟缓犹疑。很多旅游消费纠纷和投诉个案,最后是以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偏向于旅行社等经营单位的方式,推动双方和解。对于旅游社等经营单位和景区管理单位一些相当突出的违规做法,尽管完全可以找到对应的管理法规和规章给予严厉处罚,媒体也不时曝光发出批评,但属地和上级主管部门却颇为暧昧。

编辑:王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