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规定幼儿园不得举办收费性兴趣班

14.09.2015  09:26

  □记者 谭萍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郑州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办法》,对郑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做出约束。

  文件规定,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级班额,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至6或7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严禁“小学化”倾向,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不提前教授小学的知识内容,不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不进行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考试。

  同时,幼儿园禁止以课题、实验研究为名,开展各种违反法规、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特长班及实验研究活动;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收费性的兴趣班、培训班。

  郑州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严禁幼儿园辱骂、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其他摧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