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5年鹤壁市城乡居民收入数据
2015年鹤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90.9元,在全省18个地市中排第五位,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人均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按常住地分鹤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39.9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5.3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
经济持续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收入攀升。 新常态下经济稳中有进,为居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2015年鹤壁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3.23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1.8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71.41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79.97亿元,增长12.0%。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吸纳劳动力就业和推动居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社会民生投入持续加大保障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促动下,财政收支较好增长,社会民生状况持续得到改善。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4.40亿元,增长21.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2.6亿元,增长16.8%。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全体居民增收。 持续推进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不仅会带动居民收入与消费的增加,也会为经济增长提供巨大的驱动力,这也正是当前把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相关高度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鹤壁市城镇化率在全省18个地市中排第三名,较高的城镇化水平“提升”了我市居民收入在全省的排位。2015年鹤壁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省分别排第12位和第5位,以城镇化率为权重计算生成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省排第五位。城镇化率的提升程度也影响着全体居民的收入增速,据测算,2015年鹤壁市因城镇化率提升影响居民收入增长0.83个百分点,影响居民收入增长144.59元;测算结果也显示,如果剔除城乡人口结构变动的影响,我市全体居民收入增速为8.7%,而不是现在的9.6%。
温和上涨的居民消费价格惠及民生。 物价稳控,惠及民生。2015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全年累计上涨1.3%,与全省平均数持平,涨幅比2014年降低1.0个百分点。因此,尽管2015年我市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分别比2014年减缓了1.0、0.6和0.9个百分点,但由于物价指数降低,居民收入实际增长速度并没有降低,三个收入的实际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1、0.4和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