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商务局2015年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
汝阳县商务局
2015年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
为全面排查当前我县肉类酒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准确掌握全县肉类酒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安全状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酒类肉类市场秩序,营造安全防线的消费环境,根据《汝阳县2015年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肉类酒类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食安办的工作部署,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线,坚持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企业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摸清肉类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排查和消除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规范肉类酒类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市场清查,进一步摸清全县肉类酒类生产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促进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增强自律意识;通过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强化日常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饮食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汝阳县商务局食品市场大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决定成立汝阳县商务局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建明(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姚敏会(商务局副局长)
胡建昌(商务局副局长)
局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秩序科,具体工作由市场秩序科负责,乔玉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内容
(一)、屠宰企业
1、查企业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有效期内,生产范围与核准的是否一致。
2、查企业管理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是否执行落实到位。
3、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看进厂生猪是否审核把关,是否按屠宰条例规定执行,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产品出厂是否检验检疫合格。
4、查企业卫生状况。看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要求的卫生条件和管控措施是否保持,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及体检执行情况。
(二)酒类生产经营企业
1、查经营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有无伪造、涂改、出借《随附单》行为。
2、查经营管理制度。看企业是否制定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用,制定执行落实情况如何。
3、查经营保障条件。看企业卫生条件如何,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
4、查经营产品。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超过保质期的变质酒类产业,有无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散装酒是否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五、方法步骤
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从4月13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部署(4月9日—4月13日)
局将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清查行动,让我县酒类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家喻户晓,动员酒类肉类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第二阶段:认真自查自纠(5月1日—6月30日)
局将组织各肉类酒类生产经营者对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以主体资格、行为规范、制定落实、措施保障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自我排查问题和隐患,确保全面自查,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治理(7月1日—9月30日)
局将对全县肉类酒类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逐户核实、逐户登记,不留死角,对重点区域,集中进行检查整顿。对肉类酒类生产经营者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回访检查,根据问题大小,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并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或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第四阶段:规范提升总结(10月1日—11月30日)
局将根据这次大清查活动,完善肉类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使登记监管信息与清查数据相一致,进一步完善我县肉类酒类经营者管理档案,达到户口清、状况明、信息全,并对这次大清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上报县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