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14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16.05.2014  13:33

周口市2014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商务领域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省以及全市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2014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6个方面工作。

        一、牵头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围绕农资、汽柴油、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商品、药品、烟草等重点领域,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违法行为。打击利用网络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推进软件正版化。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开展集群战役,加强监察、检查监督,依法快审快判。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大要案协调制度。强化宣传教育,扩大交流。夯实基础工作,及安全工作体系。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制度。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一)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认真落实商务部、税务总局等12个部门印发的《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商秩发〔2013〕446号)和商务部、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商秩发〔2013〕468号),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产品、采取歧视性手段阻碍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关卡阻碍产品进出等突出问题。集中清理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违反国家税收法律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歧视外地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和各类优惠政策,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规定等,清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落实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3〕445号),按照省商务厅等7部门《河南省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切实整顿和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秩序。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制播虚假短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完善“冷静期”退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等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

  (三)规范零供交易关系。进一步规范零供交易关系。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等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曝光。加强对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合同行为的行政指导,引导、鼓励零售商供应商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通过零供关系调节平台、零供公平合作信息平台等载体,促进零售商规范经营。鼓励零售商供应商行业组织加强合作,发挥信息沟通、矛盾调解、信用评价等作用,促进公平交易。

        (四)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加强对备案企业业务报告数据的核查,特别是对平均单卡金额超过规定限额或填报数据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重点检查备案企业预收资金管理状况,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确认资金管理信息。

        三、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

        (一)实施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以部级重点推进单位为试点,全面落实《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积极实施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依据《河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打造成全市商务系统统一对外的综合性服务窗口;以争当重点推进单位为抓手,继续推进各县(市、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根据我市现有市场监管力量,重点履行好成品油、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供关系、零售商促销、拍卖、典当、再生资源回收、散装水泥、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外商投诉等监管职责。视条件逐步整合监管职能,拓展监管领域,全面履行商务部门监管职能。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责任可追溯等常态条件下市场监管工作新机制,建立落实市场巡查制度、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和市场监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大要案督办、查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三)强化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按照省培训骨干、省辖市培训全员的原则,2014年将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培训一遍,同时,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轮训,达到12312工作人员全部经过省级培训。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培训任务,从体能、智能、技能三个方面,确定培训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培训,严格考核,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和监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商务领域市场监管的社会知晓度与认知度。

四、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扎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好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在生猪屠宰职能移交工作调整之前,继续做好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认真做好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项行业标准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行业统计制度》,认真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

        六、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

        (一)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按照《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推动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商务系统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广泛发动企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定行业信用自律公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逐步完善商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褒扬守信机制,为守信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推进信用销售和商贸企业信用融资,完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发展。

        (二)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扩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商业街”管委会、批发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等各类社会主体,制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店、街、市场)创建标准,动员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手法守信典型企业和个人,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和防欺诈常识。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