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荥阳市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发布!
12.08.2022 19:32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豫政办〔2012〕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荥阳市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2年,全市各幼儿园按照“以园为主、相对就近、方便群众、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确保稳定”的原则,在保障防疫要求有效落实的前提下进行招生。
二、招生工作安排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原则: 自主招生,就近免试,招满为止
招生时间: 8月17日—— 8月18日
入园资格: ①年满三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②幼儿具有市区户口。③符合各幼儿园招生政策。
招生办法: 各幼儿园在园门口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材料中要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方式、招生流程、报名材料等内容。家长持幼儿户口簿、计划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
2.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心校依据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交局教育科(幼教中心)备案。
3.民办幼儿园招生
全市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教育工作组统一组织。各乡(镇)中心校、教育工作组依据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交局教育科(幼教中心)备案。
附件:2022年荥阳市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12.08.2022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