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许昌市用工调查分析
为及时了解和把握企业用工和职工收入的变化趋势,深入分析今年上半年就业形势的变化趋势,对抽中的20家企业第二季度的用工和职工收入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市企业用工形势整体稳定
为了解企业用工情况,许昌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抽选20家企业进行季度调查,主要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门类。从二季度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企业就业人员总体平稳,同比略有下降。
据企业用工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3季度就业人员总数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其中7月底、8月底、9月底就业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4.91%,4.36%和6.48%, 2014年9月底企业总体就业人员比7月底增长2.37%,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8.1个百分点。
(二)企业农民工就业人数同比略有下降,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过半
据全市企业用工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9月底企业农民工就业人数比7月底增加3.53%,同比下降11.79个百分点,农民工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65.22%,同比提高0.96个百分点。
(三)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企业预计雇佣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有所减少
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占被调查企业3季度预计增加用工人数的11.00%,同比下降2.66个百分点。大学生就业难的状况仍需解决。
二、全市就业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要求,针对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企业要想提升劳动者的素质,不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就要建立长期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一是制定好培训计划,在做好公共就业培训的同时,制定企业自身的培训任务。二是做好重点员工的培训,根据劳动力特点、分门别类,进行个性化的培训,来满足劳动者的不同需求。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二)多措并举,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
一是要重视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要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重点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扎实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重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特别是要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完善并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支付保障制度。
二是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制度。使其在居住、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方面享受基本城镇公共服务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工有序转化为市民,推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使农民工及其家属成为城市社会的一员,真正享有城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是我市创业就业的重中之重。一是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政策的落实;二是开展各种服务,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相继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通过组织校企见面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专场招聘活动,对他们实施就业帮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创业愿望。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就业创业机会更加公平,服务更加均等。
(五)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管理体制整合。重点抓好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监督等重点工作,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打造全民社保、公平社保、统一社保、便捷社保、贴心社保、阳光社保,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