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泰科公司大学科技园获得焦作市2017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资金20万元

23.12.2017  01:41

      近日,焦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等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17〕430号),我校泰科公司大学科技园获得第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资金20万元。
      2016年,泰科公司会同学校有关部门,依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要求,在学校科技处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申报河南省第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经过辛勤工作,大学科技园最终荣获第一批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
      焦作市政府为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颁布了《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市财政科技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我市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我校大学科技园因获得第一批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焦作市科技创新做出了突出贡献,因而于近期获得焦作市科技经费奖励,这是对大学科技园科技创新工作的褒奖,对科技园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