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下达2016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

11.01.2016  11:56

商务部下达2016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

 

信息来源:商务部手机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 公告 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并下达了2016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下达配额仅限于对 香港澳门 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有违规,商务部将取消其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