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情况答问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针对近日社会关注的江苏、湖北两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问:每年的高校招生计划是怎么安排的?
答:每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量,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研究提出初步建议,经全国人大审议确定的。之后,教育部主要根据各省高考报名人数、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测算提出各省的招生计划安排建议,商国家发改委研究确定。
问:为什么要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答:由于历史形成的高等教育资源布局不平衡,部分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各省高考录取率存在差距。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做出了“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2008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专门安排增量计划,由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录取率较高省份的高校承担,面向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录取率较低的中西部省份和人口大省招生。通过多年努力,省际高考录取率差距明显缩小,2015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0年的15.3个百分点缩小到5个百分点以内。
问:协作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支援省份的高考录取率造成影响?
答:安排协作计划,以不降低各支援省份的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为基本前提。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各支援省份近年来的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如2013-2015年,江苏省的高考录取率从85.8%提高到88.8%,湖北省的高考录取率从80.4%提高到87.0%。据测算,预计两省2016年的高考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都将比2015年有所提高。关于两省今年的计划安排问题,两省教育厅已与教育部进行了沟通,并向社会做了说明。
问:对于做好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教育部还有哪些考虑?
答: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精心编制招生计划,确保各省2016年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稳中有升。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全心投入备考,争取好的成绩。
编辑:王静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