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切实加强2017 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

07.02.2017  06:02

  为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河南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2017 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守责任红线,明确职责任务,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消费市场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总体形势安全、平稳、有序。二是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工作力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随机抽查,对于消费者投诉量大、问题突出的商品,要及时开展抽查检验,并依法做好不合格商品追查、违法线索通报、抽检结果公布等后续处置工作。三是抓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欺诈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和店堂告示等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畅通受理渠道,提升调处效能,将消费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四是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守法诚信经营;教育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树立科学、绿色、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自觉维权的能力;号召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