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民政局201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中共洛阳市洛龙区民政局就洛龙区民政局201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洛龙2014091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采购编号:【洛龙2014091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精制面粉 | 10kg | 袋 | 21170 | 开标时必须提供所投货物样品,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
二 | 大米(一级) | 10kg | 袋 | 21170 | |
三 | 食用调和油 | 5L | 桶 | 21170 |
注: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质优价廉、货真价实的知名粮油食品,所提供全部粮油应与样品一致,如发现掺假、掉包等不诚信行为的,一切后果自负。
2、中标单位需在洛龙区政府周边5公里范围内设立货物存储场地,并在开标时提供证明,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供货完毕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需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4)生产厂家需具备粮油加工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授权。
(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全部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应持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 12 月 29 日至2015年 1 月 5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902室。
(3)报名合格者直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点30分。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龙区民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65156810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9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338877611,15237910980
固话(传真): 0379-64361902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