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市政园林局所需2015年春季新区绿化苗木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拟对2015年春季新县城18条道路、1个公园绿化苗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供应商资质、苗木规格性状要求及评审方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1月27日下午5:00点前以书面形式(附证据)递交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一、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叁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以上(含试叁级)且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业或具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
二、苗木规格性状要求: 点击下载
三、付款方式:2015年春季绿化苗木政府采购付款方式:苗木送到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苗款的70%,二月内付清余款;苗木清单带*号的苗木,运到验收合格后后一月内付苗款的50%,9月份终验后付清余款。如所供苗木质量、品种、规格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所供苗木质量、品种、规格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需方有权拒收。
2、9月份终验时,苗木清单带“*”号的苗木如所供苗木品种、花色与招标文件不符未超过10%的,需方有权扣除不符品种苗木总款的15%-20%;如苗木品种、花色与招标文件不符10%-20%的,需方有权扣除不符品种苗木总款的20%-30%,如苗木品种、花色与招标文件不符30%以上的,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