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封市一季度城镇居民收支情况

17.05.2014  08:32

根据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开封市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238元,比上年增加523元,增长11.1%。比全省高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三。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3288元,同比增长17.3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8%,是构成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只要部分。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是:各级政府积极促进就业,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全市在岗职工工资保持了稳定增长;家庭经营性收入422元,同比下降6.7%;财产性收入213元,同比增长5.3%。开封市新区的不断扩大,与郑州东区连接,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得房价以及商铺和住房租金较快增长,带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转移性收入1557元,同比增长1.9%,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提高使得转移性收入增加。

一季度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4330元,同比增长13.3%,该项支出呈现“七增一降”趋势;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493元,同比增长10.4%,说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层次也有了明显变化;衣着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分别为476元和292元,同比增长4.7%、13.4%,说明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交通通信消费支出810元,同比增长26.9%,城镇设施越来越健全,交通便利,通信设备齐全,覆盖率也越大;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分别305元、435元,同比增长8.1%、33.1%;居住消费支出301元,同比下降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