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16年度职称民主评议结果的通知
08.10.2016 22:06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对2016年度职称民主评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2016年度申报职称人员
二、评议形式
民主评议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院评议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学院全体人员;其它部门(单位)评议小组由该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党支部所含单位全体人员。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考察申报人思想道德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所做贡献等,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填写《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并汇总评议结果。请于10月12日12:00前将《民主评议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A3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民主评议表》
附件2:《民主评议汇总表》 /附件1、2下载.zip
人事处
2016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 河南工业大学
08.10.2016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