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南省红十字会决算公开

01.11.2016  13:06

2015年度河南省红十字会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会概况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河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省委、省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在和平时期主要职责有: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河南省分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工作;

6、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依照红十字会章程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建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3、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河南省红十字会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序列管理的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部三个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红十字会编制人数45人,实有在职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河南省红十字会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红十字会决算包括会机关本级决算和会属事业单位决算。

1. 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本级

2. 河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第二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河南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1981.88万元,支出总计1518.5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1.05万元,增长13 %;支出总计减少216.23万元,下降12%。2015年比2014年收入增加原因是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300万元用于红会送医计划和支持红十字会发展人道公益事业项目资金,支出减少的原因2015年12月工程款541.66万元没有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8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518.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3.53万元,占36%;项目支出965.01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 1981.88万元,支出总计 1518.5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1.05万元,增长13 %;支出总计减少216.23万元,下降12%。2015年比2014年收入增加原因是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300万元用于红会送医计划和支持红十字会发展人道公益事业项目资金,支出减少的原因2015年12月工程款541.66万元没有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82万元,占16 %;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占2%。

(一)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 年初预算为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

(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年初预算为 2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5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53.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76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5年省内外突发自然灾害减少,租赁车辆运输救灾物资费用减少。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4.08 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 2015出国费回访日本秋田花岗劳工事件出访人员比2014年多2人,单位7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年久老化,维修费用高,工作任务增多,车辆运行频率高,油料费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9.0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4%,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公务人员出行落实购买公务机票规定,出访人员机票费用减少。
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1.7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2015出国费回访日本秋田花岗劳工事件出访人员比2014年多2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43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43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省内外突发自然灾害减少,租赁车辆运输救灾物资费用减少。
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8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单位7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年久老化,维修费用高,工作任务增多,车辆运行频率高,油料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30批次、200人次。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红会来河南考察交流增多,地市红会来郑汇报工作增多,相应公务接待费增多。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51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境外红会没有到河南考察交流,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省红会送医计划199.03万元,支持红十字会发展人道公益事业资金支出1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2 万元,比2014年增长0.4%,主要原因:2015年机关新进部队转业干部一名,运转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7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 年,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万元。救灾救助及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和骨髓库建设相关经费开支合理,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事务:是指河南省红十字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专项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是指为保障河南省红十字会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红十字会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