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创[2015]377号文的要求,我厅将开展2015年度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省科技厅按照科技部要求统一发放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分类标准和数据审核要求,下发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并组织省级培训,具体业务工作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评估统计中心承担。
各省辖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有关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统计范围:为中央驻豫、省属以及省辖市各部门所属的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省属以及省辖市各部门所属的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的统计范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统计范围:为各省辖市(包括市、县两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家及省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三、调查表的种类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调查表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表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四、数据采集流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培训和布置(2016年1月);
2.收表、审核和汇总(2016年3月);
3.全国审核和汇总(2016年4月)。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的统计调查
1.省辖市(包括市、县两级)收集、填报(2016年3月-4月);
2.收表、审核和汇总(2016年5月)
3.全国审核和汇总(2016年6月)。
五、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
全省汇总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独立科技机构和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表
2016年 3月14日:郑州、新乡、开封、济源。
2016年 3月15日: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商丘、焦作、濮阳。
2016年 3月16 日:许昌、平顶山、洛阳、漯河、安阳、三门峡、鹤壁。
2016年3月17日:政府部门属独立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机构、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机构。
2016年3月18日: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R&D活动的单位、省直管县(市)。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2016年5月9日: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
(二)报送要求
1.独立科技机构和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表
纸质报表一份为计算机生成报表(数据经计算机平衡检查和综合检查),并加盖公章。数据通过U盘报送。
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
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和跟踪调查表
纸质报表一份为计算机生成报表(数据经计算机平衡检查和综合检查),并加盖公章。数据通过U盘报送。
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地址、未报原因说明)。
增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
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纸质报表为县本级两份、各县汇总两份、市本级两份,全市汇总两份,并加盖公章。数据通过U盘报送。
(三)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二号楼9楼905室(郑州市政六街3号)。
联系人:宰斯蕾 李玉楠
电 话:(0371)65995172
传 真:(0371)65974075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