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3.03.2016  13:38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省直属部门(单位)及有关单位为项目(人选)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和本部门的项目(人选)。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数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不占推荐指标,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项。
      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单位(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应符合《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 http://cg.hnkjt.gov.cn 下载)的相关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推荐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两人。强调候选人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提供的主要支撑材料应为在河南工作期间取得,且具备以下条件:
      1. 近年来在科技创新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提出了新理论、新学说,引起该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创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处领先水平;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了技术跨越,支撑和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特别巨大,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特别重大。
      2. 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且为第一完成人。
      3.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现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能够持续做出更大的贡献、取得更大的进步。
      4. 连续两年被推荐未通过评审的人选,须至少暂缓一年才能推荐。
      (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项目按性质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各类别的推荐要求和推荐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见《推荐工作手册》,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4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5. 2015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6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6.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7. 同一完成人2016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8. 2014、2015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9. 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0.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11.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1. 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 推荐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并详细阐述“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纸质版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JCR分区,中文核心等),JCR分区、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附件中项目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 为保证2016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材料的质量,降低形式审查不合格率,请各推荐单位切实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公函要求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等推荐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发文,省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推荐单位应是部门(单位)发文,其他推荐单位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函一式一份,内容包括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项目数量和项目汇总表等。
      2. 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3. 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10分钟介绍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2分钟介绍完成人员贡献。
      4. 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推荐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
      5.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学术争论不能作为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每个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三人。
      6. 推荐技术开发类和技术发明类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交本项目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报告或证明单册装订,与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7. 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五、推荐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推荐书提交时间为4月10日0时至5月5日24时,工作网网址: http://cg.hnkjt.gov.cn
      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3日至5月6日,报送地点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2016年度各推荐单位上报时间安排表》的具体要求推荐上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数不得超过总推荐数的50%,一等奖项目数不超过10%。
      2. 除卫生厅和教育厅外,其它省直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医疗卫生项目。
      3.推荐项目的指标号和校验码,由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发放。
      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候选项目实行远程电话答辩。答辩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辩时,应说明原因,并上报其它答辩人员信息,答辩人必须是项目前三完成人。评审组只与第一完成人或上报的答辩人联系。如联系不上,视同弃权。
      七、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徐志华
      联系电话: 0371-65953242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申向东    张德杨
      联系电话:0371-65941765      0371- 65831885

      附件: 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