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档案局 2018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促进档案规范化管理,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3月5日至3月21日登封市成立了档案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组,由市委办、纪检委、法制办、审计局、档案局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我们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扎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一、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为了开展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过网电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成立了“登封市2018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对象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和具有行政审批等重要职能的单位和部门。检查重点:档案管理领导组织是否健全完善;档案室硬件建设“十防”措施是否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关文书档案、行政执法专业档案;重点项目建设档案等是否如期整理归档集中管理;档案是否有损毁或遗失现象。
二、坚持重点部署与专项督导相结合。为了做好本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年前我们在市委第四会议室召开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主管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并对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2月28日由市委办牵头组织协调纪检委、法制办、审计局、档案局召开了主管副职参加的协调会,市委办领导对此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市42个单位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着重检查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业档案、以及各单位档案组织管理情况、档案收集整理、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室建设、档案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尤其是根据平时所掌握了解的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档案室硬件建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等,针对搬迁到中禾广场单位档案室进行了专门实地查看,发现档案数量大、库房面积不足、承重不具备条件下,不能妥善保管档案。建议有关部门把各单位档案室统一纳入低楼层做为档案库房,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损。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在这次检查中,总体较好,对于做的好给予充分肯定,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有的放矢。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还有的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二是大多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没有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归档不及时、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音像档案、科技档案、荣誉档案各门类专业档案整理不规范、没有办理移交手续、检索目录不齐全、查借阅登记没有发挥作用,形同虚设。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兼顾,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三是档案安全意识差,“十防”要求难以达到。把存在问题现场指出来,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安全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档案安全各项监管措施,着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