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4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07.07.2014  12:14

汝州市2014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2014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2014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4―072

2.3  招标范围: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对项目区内各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特点及施工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8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峪镇刘何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大峪镇刘爻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焦村乡槐树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焦村乡东沟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焦村乡张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蟒川镇任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七标段:王寨乡十字路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寄料镇桑树坪村道路建设项目

3、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  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若企业所在地没有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014年7月7日以后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3.6、报名结束后招标公司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3.7、外省投标企业须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携带外省进豫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3.8、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  2014  年7月7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4.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  年7月2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