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部署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下发通知,对全省201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指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工商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年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好201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
做好全省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年报工作的意义。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省市场主体要切实认识到,年报公示工作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是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认真总结年报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在2016年度年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增强优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年报各项工作,确保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二是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年报氛围。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企业规模、企业设立时间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宣传培训方式,要抓住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将日常宣传与年报关键时间窗口宣传结合起来形成张弛有度的宣传节奏,针对年报中社保、统计事项,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要强化督促指导,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综合采取发放指导材料、发送短信微信、电话通知、集中指导等多种方式,尽最大可能把年报的要求告知每一户市场主体,特别是新设市场主体,做到户户有联系,应知尽知。大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年报合力。要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净化市场环境,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把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作为一项制度性的长期工作。要推进未年报企业惩戒工作,加强信用约束。要抓住未年报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时间节点,加强预警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年报。三是提升年报质量,加大年报数据利用力度。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巩固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年报工作,充分发挥年报在信息公示、信用监管、辅助政府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各地要明确市场主体年报基数,确保其与本地区同期存续数相一致;着力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和监测,完善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数据统计功能,提高统计的灵活性,提供多层次的年报数据服务;探索运用年报数据实施大数据监管,确定监管重点,实施有效监管,要探索推进对年报异常数据的分析工作,提高抽查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年报工作组织协调,强化年报工作督导考核,严格年报工作纪律,确保年报公示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