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豫科外〔2017〕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豫科条〔2002〕28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年检方式
许可证年检将采取单位自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与环境指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1、自查。各受检单位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填写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对本单位开展实验动物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写出年检自查情况报告。
2、申报(2018年1月1日至1月10日)。各受检单位按照年检通知要求,报送年检相关材料。
3、检查(2018年1月11日至1月31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受检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河南科技网”及“河南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予以通报。
四、申报材料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电子版请登录 “河南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http://sydw.most.gov.cn:8090/下载)。
2、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
3、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单位提供三个月内的实验动物(饲料)第三方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年检自查情况报告。主要内容:(1)实验动物法规、标准执行情况;(2)从业人员培训情况;(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更新情况;(4)使用实验动物及饲料情况;(5)动物实验平台支撑的课题、成果、论文及效益情况;(6)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落实情况;(7)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情况;(8)网上开具“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和“动物实验设施使用证明”情况;(9)存在的问题。
五、年检要求
1、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的年检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章);报送材料一式1份(可邮寄),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有封面和材料目录,电子版Word文档(不需签字盖章)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3、2016年1月1日前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交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有效资料;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交获得许可证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7年度的有效资料。
4、同一单位有多个许可证时,应分别申请年检。
5、对逾期不申报(不接受)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吊销许可证。
六、2017年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申报资料说明
为制定或修订河南省实验动物法规提供依据,2017年新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或换证单位,也请按本次年检要求填写申报资料,只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资料,不需签字盖章,不进行现场年检。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90825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2322室
附件:1. 2017年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单位名单
2.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3.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