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商务局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

06.02.2015  10:28

永城市商务局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2月2日,在全省商务工作会议上,省商务厅发文豫商信【2015】3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永城市商务局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受到省商务厅表彰。

2014年以来,我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商务厅的支持指导下,结合实际,开拓进取,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强化利用外资措施,加大商务执法监管力度,扎实做好商务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2014年度主要经济目标全面完成,商务运行整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

在2015年的工作中,商务局党委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奋勇当先,再创佳绩,为推动商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