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通过日常考核、集中评查、实地考核、社会评议等方式,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定,河南省民政厅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受到通报表扬。
近年来,河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民政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尚正在形成,有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任组长的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领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切实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17年7次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批示,6次召开厅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问题。调整充实3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到法规处工作,设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法律顾问室,配备了办公设备,形成了全厅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任务有落实的法治民政建设推进机制。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由12项减少至6项,将养老机构许可、异地商会等5项权限下延至市县民政部门。编制完成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8项。清理规范各类无谓证明,梳理出需要清理的证明材料6项,取消5项,保留1项,取消率达8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或“乱用权”的现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涉企信息与工商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和公墓许可审批的登记、变更、注销和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在社会组织管理和经营性公墓管理等领域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双公示”工作,完善守信失信联合奖惩机制,2017年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合推送数据数量2113万条,在省直部门中位居第二。
三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属重大专项规划、重大资金安排、重大政策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提交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前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必要性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所有发文、厅长办公会议议题,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纪要,都经过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2017年共审查文件720多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四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选取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烟登记处等10家单位作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较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印发了河南省民政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示范文本,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编制了民政行政调解依据目录、调解文书示范文本、调解文书使用说明,提高了行政调解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上对35项行政权力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占厅行政权力事项的80%。2017年8月,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培训会议上,我厅作了题为《创新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