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年终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的通知

06.01.2015  12:21

豫安监管办﹝2015﹞1号

省属煤炭企业,神火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地煤集团,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安委〔2014〕22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年终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30日,对各煤炭企业的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为确保考核质量,采用聘请专家、分组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一考核组

组  长:李震寰

副组长:王清柱

成  员:张德乾  秦孟杰  安全生产专家4名

负责河南能源义煤公司、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地煤集团,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考核组

组  长:李文正

副组长:张  煜

成  员:齐保贤  姜凯  安全生产专家4名

负责河南能源永煤公司、焦煤公司、鹤煤公司,神火集团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煤炭企业要结合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自纠相关情况建档、备查。

(二)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的矿井、采区、头面,要坚决实施停产整顿。

(三)结合《2014年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计划》,我局在开展绩效考核的同时,将以瓦斯防治和我省煤矿“双十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的通知》)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各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聘请的专家从第二届河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

(二)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严格按照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

    (三)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确保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