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监测报告

29.01.2015  17:54

为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月7日联合下发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就省政府确定的以发展工业为主导的180个产业集聚区的晋级升星提出了明确的考核指标、晋级标准和晋级办法。对照此考核晋级标准,现就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2014年能否晋级报告如下。

一、考核晋级指标及标准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实行六星级管理办法。考核晋级指标包

括: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等四项,每项按六级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标准

指标名称

六星级标准

五星级标准

四星级标准

三星级标准

二星级标准

一星级标准

门槛

标准

1、增加值(亿元)

500

400

300

200

80

40

10

2、税收收入(亿元)

50

40

30

20

8

4

1

3、从业人员(万人)

15

12

9

6

2.5

1.5

0.3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50

40

35

30

20

10

5

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也即1和4项是必考核指标,2和3项是任选其一。城区内产业集聚区选取1、2、3等3项指标考核。

二、2013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的基本情况

按照“六星级”考评标准,2013年全市无产业集聚区晋级一星及以上标准,有7个产业集聚区达到门槛,它们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石龙产业集聚区(在考核的1、2、3项指标中,全市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税收收入数据尚未达到1亿元的标准)、郏县产业集聚区、叶县产业集聚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尚有2家产业集聚区没有到达门槛标准,分别是平新产业集聚区和化工产业集聚区。该年度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2013 年平顶山市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情况

集聚区名称

增加值

(亿元)

税收收入(亿元)

从业人员(万人)

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

(万人)

2013年达到标准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43.4

3.0

1.3

30.0

门槛

平顶山平新产业集聚区

6.9

0.3

0.6

5.5

达不到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0.9

0.0

0.1

11.1

达不到

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

28.7

0.3

0.5

4.3

门槛

郏县产业集聚区

16.7

2.5

1.9

10.2

门槛

叶县产业集聚区

32.3

2.4

0.9

11.1

门槛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8.0

0.7

1.4

10.3

门槛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27.5

2.9

2.6

12.6

门槛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17.2

1.4

0.5

12.3

门槛

三、2014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前景研判

据测算,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能够晋级一星。叶县产业集聚区晋级一星有一定难度,经过努力尚有可能。石龙、郏县、宝丰县、舞钢市、鲁山县等5家产业集聚区不能晋级一星产业集聚区,仍将保持门槛标准,平新产业集聚区有希望达到门槛标准,而化工产业集聚区仍然难以满足门槛标准。

(一)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5.7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3.2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4万人。预计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4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4.2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68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高出5亿元,税收收入高出0.2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18万人(预测全年时考虑到平高电器纳入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统计,能否纳入要重点关注),正常发展之下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应能晋级一星级产业集聚区。

(二)叶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叶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叶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1.4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2.6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预计2014年叶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8亿元,实现税收收入3.5亿元,从业人员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2亿元,税收收入低0.5亿元,从业人员低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增加值、税收收入和从业人员与一星标准相差均不大,要努力使其中两项达到一星标准。

(三)石龙产业集聚区。 2013年石龙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石龙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4.7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3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47万人。预计2014年石龙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9.6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4亿元,从业人员0.47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0.4亿元,税收收入低3.6亿元,从业人员低1.03万人,各项指标均相差较大,维持门槛水平也要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量。

(四)郏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郏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郏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9.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1.8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9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1.7万人。预计2014年郏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2.5亿元,从业人员1.9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1.7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5亿元,税收收入低1.5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4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较大,应争取在2015年使增加值达到标准从而实现晋级一星,同时应关注税收收入的增加。

(五)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4.6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1.1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6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3万人。预计2014年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1.5亿元,从业人员1.6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3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0亿元,税收收入低2.5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1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较大,应争取2015年使增加值达到标准晋级一星,同时关注税收收入的增加。

(六)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2013年舞钢市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3.6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3.3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4.2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预计2014年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9亿元,实现税收收入4.4亿元,从业人员4.2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1亿元,税收收入高出0.4亿元,从业人员超出2.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税收收入、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10亿元以上,应争取2015年使该指标达标。

(七)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1.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9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5万人。预计2014年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1.2亿元,从业人员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5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25亿元,税收收入低2.8亿元,从业人员低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除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其他三项指标均相差较大。

(八)平新产业集聚区。 2013年平新产业集聚区未达到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平新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7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86万人。预计2014年平新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1.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9亿元,从业人员0.9万人。与门槛标准相比,增加值高出1亿元,税收收入低0.1亿元,从业人员高出0.6万人,增加值和从业人员能够达到门槛标准,税收收入相差不大,经过努力能够达到门槛标准。

(九)化工产业集聚区。 2013年化工产业集聚区未达到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化工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4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2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1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万人。预计2014年化工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2亿元,从业人员0.1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5万人。与门槛标准相比,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达到门槛标准,但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均相差较大,难以实现产业集聚区门槛标准。

2014 年1-10月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表

产业集聚区

2014年1-10月份

预计全年

1、增加值(亿元)

2、1-9月税收收入(亿元)

3、1-9月从业人员(万人)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1、增加值(亿元)

2、税收收入(亿元)

3、从业人员(万人)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35.7

3.2

1.4

 

45.0

4.2

1.7

32.0

平顶山平新产业集聚区

9.0

0.7

0.9

 

11.0

0.9

0.9

10.0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1.4

0.2

0.2

10.5

2.0

0.2

0.2

10.5

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

24.7

0.3

0.5

 

29.6

0.4

0.5

4.5

郏县产业集聚区

19.9

1.8

2.0

11.7

25.0

2.5

2.0

11.7

叶县产业集聚区

31.4

2.6

0.9

12.6

38.0

3.5

0.9

12.6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4.6

1.1

1.7

10.3

30.0

1.5

1.7

10.3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23.6

3.3

4.2

12.6

29.0

4.4

4.2

12.6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11.9

0.9

0.6

12.5

15.0

1.2

0.6

12.5

四、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2014全市产业集聚区经济持续发展,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规上工业单位载体偏少。 当前,在全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带动下,平顶山市多数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亦如火如荼,成效显著,但是各地发展却极不平衡。一些产业集聚区依托原有的产业园区,基础较好,发展较快,而一些新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则由于起步晚,缺乏产业基础、配套不完善,开工项目和完成投资偏少,入驻项目较少。2013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入驻“四上”及房地产企业248家,平均28家,较全省平均单位数63家少35家;2014年预计入驻单位380家,平均也仅42家,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集聚区企业载体少,致使集聚区 经济总量仍然偏小。 2014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四上”企业预计完成增加值为224.6亿元,平均每个产业集聚区为25亿元,全省预计平均为50亿元,全市低于全省平均值25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0%。

  二)各地建设亦不平衡,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预计2014年增加值总量完成最多的平顶山高新产业集聚区45亿元,也仅超过一星标准5亿元,其他均没有达到40亿元,而最少的化工产业集聚区仅完成2亿元。从固定资产投资看,2014年全市产业集聚区预计完成投资598亿元,平均每个产业集聚区投资66.4亿元,而全省预计平均投资90亿元,全市为全省73.8%,从1-10月份实际完成投资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平新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和鲁山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增速均不足15%,部分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下滑,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也是造成平顶山集聚区发展后劲明显不足的主要原因。

(三)主导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全市产业集聚区中,一部分集聚区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基本有了明确定位,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还有部分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仅仅是确立一两个龙头企业,尚未形成明显的主导产业,布局分散。2014年1-10月平顶山9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占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预计大于50%的有4个,而化工产业集聚区、平新产业集聚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比重分别为8.6%、21.9%和37.2%,3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分别为9.9%、26.9%和8.4%,也明显偏低。

(四)创新驱动力不足。 由于全市大多数产业集聚区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产业发展起点低、规模小,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实力不足。产业集聚区大多没有与科技服务产业相关联,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网络,缺乏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缺乏各方面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体系,用于科技创新的费用比重低,2014年预计全市产业集聚区年R&D经费支出6.1亿元,占增加值的比重为2.7%,化工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叶县产业集聚区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R&D经费支出占增加值比重不足1%。集聚区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在企业实力不足和外部体制机制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有能力斥巨资进行高科技项目开发和投产的企业寥寥无几。因此,总体上看,研发投入强度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支柱产业高端人才亦相对不足,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储备不足,技术装备更新速度慢,高新技术应用程度不高,新产品少,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兴产业的培育中,高端生产要素积累薄弱将直接导致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五、几点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督导机制。 一是实施在建项目序时进度监测考评机制。以项目建设合同为蓝本,以投资总额、建设周期、建设进度等为主要指标,以厂房面积、建筑总量、设备投入为参考指标,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考评,以合同约定序时进度和实际序时进度之比考核得分,与招商责任单位大目标奖罚挂钩,并对企业提出表扬或警示。二是实施土地利用闲置预警制度。对在建项目参考序时进度监测考评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评估;对建成项目:对完不成合同约定投资的项目进行预警,以合同约定征收土地出让金或收回闲置用地;对恶意圈地闲置项目进行预警,依照法律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三是实施企业项目清盘退出制度。重点对假项目、恶意圈地项目、长期停产项目实施清盘退出机制。

(二) 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要素和城市功能要素 。增强产业集聚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必须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要素和城市功能要素。完善产业功能要素:一是生产制造产业链环节的配套完善,新投资项目应填补完善产业链空白的重要环节;二是构建、完善直接为生产制造环节服务的配套产业,既拓展产业领域,又提高生产制造环节效率;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实施“退城进园”。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一方面在原厂址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难以施展开手脚,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更不用说转型升级,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分散的企业给环保、低碳、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发展布局。企业 “退城进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高度负责、周密协调,合理利用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更大的空间,进行改造,实现装备更新、产品换代、产业提升。同时还要完善集聚区的城市功能要素:一是完善集聚区的生活服务功能要素,改变集聚区的单纯工业生产功能;二是完善集聚区的经济服务功能要素,为集聚区内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 继续实施招大引强。 围绕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强力开展招商选资活动,采取上门推介、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模式,吸引国内外知名客商来平投资兴业,做到专业招商、配套引进、集群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提高专业化招商水平,突出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务实招商,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针对延链补链强链招商,采取分产业、差异化的招商策略,更加注重引进竞争力强、成长性强、关联度强的项目,更加注重引进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率高、人员就业率高、行业知名度高的项目;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产业集聚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创造产业配套、要素保障、环境服务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切实增强产业集聚区的吸纳力和竞争力,为客商落户投资提供支持保障。同时也要注意在招商引资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对规模小、纳税少、不属于主导产业的项目,最好不要,更不能单独供地。

(四)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投产企业及时入库。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先进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的原则,各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全力做好工业企业的确认工作。一是摸清新增企业基本情况。要对区域内的“四上”企业标准的新投产和“小变大”企业进行排查、核实。二是规范申报和审批条件,确保企业按照正常程序入库。严格按照入库要求,完善材料。对新增单位提供的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基本情况表、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产负债表和增值税申报表等材料进行仔细核查,确保申报材料规范齐全,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确保申报一户,成功一户。三是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对符合条件已经进入入库申报、审批过程的企业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上门培训辅导服务,告知申报要求和程序,主动帮助和指导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新增企业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同时,要尽快组建和完善产业集聚区统计机构,配备适合相应工作的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统计职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集聚区发展状况。

(五)推进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如果说产业集聚为企业发展优化了环境,那么机制创新就是为产业发展优化了环境。在产业集聚区的管理上,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优化职能配置,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大部分县域产业集聚区党委和管委会仅相当于一个政府部门,个别产业集聚区甚至没有设立管委会,职责与权限不明晰,规格级别参差不齐,处于当地相关行政区域管辖的夹缝中,受到原有体制的多方制约,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建议各地创新管理体制,探索符合实际的产业集聚区高效管理体制,引导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