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监测报告
为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月7日联合下发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就省政府确定的以发展工业为主导的180个产业集聚区的晋级升星提出了明确的考核指标、晋级标准和晋级办法。对照此考核晋级标准,现就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2014年能否晋级报告如下。
一、考核晋级指标及标准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实行六星级管理办法。考核晋级指标包
括: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等四项,每项按六级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标准
指标名称 | 六星级标准 | 五星级标准 | 四星级标准 | 三星级标准 | 二星级标准 | 一星级标准 | 门槛 标准 |
1、增加值(亿元) | 500 | 400 | 300 | 200 | 80 | 40 | 10 |
2、税收收入(亿元) | 50 | 40 | 30 | 20 | 8 | 4 | 1 |
3、从业人员(万人) | 15 | 12 | 9 | 6 | 2.5 | 1.5 | 0.3 |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 50 | 40 | 35 | 30 | 20 | 10 | 5 |
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也即1和4项是必考核指标,2和3项是任选其一。城区内产业集聚区选取1、2、3等3项指标考核。
二、2013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的基本情况
按照“六星级”考评标准,2013年全市无产业集聚区晋级一星及以上标准,有7个产业集聚区达到门槛,它们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石龙产业集聚区(在考核的1、2、3项指标中,全市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税收收入数据尚未达到1亿元的标准)、郏县产业集聚区、叶县产业集聚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尚有2家产业集聚区没有到达门槛标准,分别是平新产业集聚区和化工产业集聚区。该年度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2013 年平顶山市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情况
集聚区名称 | 增加值 (亿元) | 税收收入(亿元) | 从业人员(万人) | 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 (万人) | 2013年达到标准 |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 43.4 | 3.0 | 1.3 | 30.0 | 门槛 |
平顶山平新产业集聚区 | 6.9 | 0.3 | 0.6 | 5.5 | 达不到 |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 0.9 | 0.0 | 0.1 | 11.1 | 达不到 |
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 | 28.7 | 0.3 | 0.5 | 4.3 | 门槛 |
郏县产业集聚区 | 16.7 | 2.5 | 1.9 | 10.2 | 门槛 |
叶县产业集聚区 | 32.3 | 2.4 | 0.9 | 11.1 | 门槛 |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 28.0 | 0.7 | 1.4 | 10.3 | 门槛 |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 27.5 | 2.9 | 2.6 | 12.6 | 门槛 |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 17.2 | 1.4 | 0.5 | 12.3 | 门槛 |
三、2014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前景研判
据测算,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能够晋级一星。叶县产业集聚区晋级一星有一定难度,经过努力尚有可能。石龙、郏县、宝丰县、舞钢市、鲁山县等5家产业集聚区不能晋级一星产业集聚区,仍将保持门槛标准,平新产业集聚区有希望达到门槛标准,而化工产业集聚区仍然难以满足门槛标准。
(一)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5.7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3.2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4万人。预计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4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4.2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68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高出5亿元,税收收入高出0.2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18万人(预测全年时考虑到平高电器纳入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统计,能否纳入要重点关注),正常发展之下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应能晋级一星级产业集聚区。
(二)叶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叶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叶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1.4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2.6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预计2014年叶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8亿元,实现税收收入3.5亿元,从业人员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2亿元,税收收入低0.5亿元,从业人员低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增加值、税收收入和从业人员与一星标准相差均不大,要努力使其中两项达到一星标准。
(三)石龙产业集聚区。 2013年石龙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石龙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4.7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3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47万人。预计2014年石龙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9.6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4亿元,从业人员0.47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0.4亿元,税收收入低3.6亿元,从业人员低1.03万人,各项指标均相差较大,维持门槛水平也要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量。
(四)郏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郏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郏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9.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1.8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9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1.7万人。预计2014年郏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2.5亿元,从业人员1.9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1.7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5亿元,税收收入低1.5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4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较大,应争取在2015年使增加值达到标准从而实现晋级一星,同时应关注税收收入的增加。
(五)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4.6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1.1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1.6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3万人。预计2014年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3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1.5亿元,从业人员1.6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3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0亿元,税收收入低2.5亿元,从业人员超出0.1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较大,应争取2015年使增加值达到标准晋级一星,同时关注税收收入的增加。
(六)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2013年舞钢市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3.6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3.3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4.2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预计2014年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9亿元,实现税收收入4.4亿元,从业人员4.2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6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11亿元,税收收入高出0.4亿元,从业人员超出2.7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税收收入、从业人员和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但增加值相差10亿元以上,应争取2015年使该指标达标。
(七)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2013年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为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1.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9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5万人。预计2014年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1.2亿元,从业人员0.6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2.5万人。与晋级一星标准相比,增加值低25亿元,税收收入低2.8亿元,从业人员低0.9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根据县域省定产业集聚区考核晋级可选取1、2、4或者1、3、4等三项指标,除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已达到一星标准,其他三项指标均相差较大。
(八)平新产业集聚区。 2013年平新产业集聚区未达到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平新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7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86万人。预计2014年平新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1.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9亿元,从业人员0.9万人。与门槛标准相比,增加值高出1亿元,税收收入低0.1亿元,从业人员高出0.6万人,增加值和从业人员能够达到门槛标准,税收收入相差不大,经过努力能够达到门槛标准。
(九)化工产业集聚区。 2013年化工产业集聚区未达到门槛标准。2014年1-10月化工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1.4亿元,前三季度实现税收收入0.2亿元,前三季度从业人员0.1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万人。预计2014年化工产业集聚区完成增加值2.0亿元,实现税收收入0.2亿元,从业人员0.15万人,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10.5万人。与门槛标准相比,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达到门槛标准,但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均相差较大,难以实现产业集聚区门槛标准。
2014 年1-10月各产业集聚区晋级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表
产业集聚区 | 2014年1-10月份 | 预计全年 | ||||||
1、增加值(亿元) | 2、1-9月税收收入(亿元) | 3、1-9月从业人员(万人) |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 1、增加值(亿元) | 2、税收收入(亿元) | 3、从业人员(万人) | 4、所在城镇城区常住人口(万人) | |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 35.7 | 3.2 | 1.4 |
| 45.0 | 4.2 | 1.7 | 32.0 |
平顶山平新产业集聚区 | 9.0 | 0.7 | 0.9 |
| 11.0 | 0.9 | 0.9 | 10.0 |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 1.4 | 0.2 | 0.2 | 10.5 | 2.0 | 0.2 | 0.2 | 10.5 |
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 | 24.7 | 0.3 | 0.5 |
| 29.6 | 0.4 | 0.5 | 4.5 |
郏县产业集聚区 | 19.9 | 1.8 | 2.0 | 11.7 | 25.0 | 2.5 | 2.0 | 11.7 |
叶县产业集聚区 | 31.4 | 2.6 | 0.9 | 12.6 | 38.0 | 3.5 | 0.9 | 12.6 |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 24.6 | 1.1 | 1.7 | 10.3 | 30.0 | 1.5 | 1.7 | 10.3 |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 | 23.6 | 3.3 | 4.2 | 12.6 | 29.0 | 4.4 | 4.2 | 12.6 |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 | 11.9 | 0.9 | 0.6 | 12.5 | 15.0 | 1.2 | 0.6 | 12.5 |
四、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2014全市产业集聚区经济持续发展,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规上工业单位载体偏少。 当前,在全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带动下,平顶山市多数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亦如火如荼,成效显著,但是各地发展却极不平衡。一些产业集聚区依托原有的产业园区,基础较好,发展较快,而一些新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则由于起步晚,缺乏产业基础、配套不完善,开工项目和完成投资偏少,入驻项目较少。2013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入驻“四上”及房地产企业248家,平均28家,较全省平均单位数63家少35家;2014年预计入驻单位380家,平均也仅42家,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集聚区企业载体少,致使集聚区 经济总量仍然偏小。 2014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四上”企业预计完成增加值为224.6亿元,平均每个产业集聚区为25亿元,全省预计平均为50亿元,全市低于全省平均值25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0%。
( 二)各地建设亦不平衡,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预计2014年增加值总量完成最多的平顶山高新产业集聚区45亿元,也仅超过一星标准5亿元,其他均没有达到40亿元,而最少的化工产业集聚区仅完成2亿元。从固定资产投资看,2014年全市产业集聚区预计完成投资598亿元,平均每个产业集聚区投资66.4亿元,而全省预计平均投资90亿元,全市为全省73.8%,从1-10月份实际完成投资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平新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和鲁山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增速均不足15%,部分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下滑,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也是造成平顶山集聚区发展后劲明显不足的主要原因。
(三)主导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全市产业集聚区中,一部分集聚区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基本有了明确定位,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还有部分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仅仅是确立一两个龙头企业,尚未形成明显的主导产业,布局分散。2014年1-10月平顶山9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占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预计大于50%的有4个,而化工产业集聚区、平新产业集聚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比重分别为8.6%、21.9%和37.2%,3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分别为9.9%、26.9%和8.4%,也明显偏低。
(四)创新驱动力不足。 由于全市大多数产业集聚区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产业发展起点低、规模小,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实力不足。产业集聚区大多没有与科技服务产业相关联,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网络,缺乏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缺乏各方面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体系,用于科技创新的费用比重低,2014年预计全市产业集聚区年R&D经费支出6.1亿元,占增加值的比重为2.7%,化工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叶县产业集聚区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R&D经费支出占增加值比重不足1%。集聚区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在企业实力不足和外部体制机制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有能力斥巨资进行高科技项目开发和投产的企业寥寥无几。因此,总体上看,研发投入强度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支柱产业高端人才亦相对不足,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储备不足,技术装备更新速度慢,高新技术应用程度不高,新产品少,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兴产业的培育中,高端生产要素积累薄弱将直接导致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五、几点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督导机制。 一是实施在建项目序时进度监测考评机制。以项目建设合同为蓝本,以投资总额、建设周期、建设进度等为主要指标,以厂房面积、建筑总量、设备投入为参考指标,每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考评,以合同约定序时进度和实际序时进度之比考核得分,与招商责任单位大目标奖罚挂钩,并对企业提出表扬或警示。二是实施土地利用闲置预警制度。对在建项目参考序时进度监测考评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评估;对建成项目:对完不成合同约定投资的项目进行预警,以合同约定征收土地出让金或收回闲置用地;对恶意圈地闲置项目进行预警,依照法律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三是实施企业项目清盘退出制度。重点对假项目、恶意圈地项目、长期停产项目实施清盘退出机制。
(二) 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要素和城市功能要素 。增强产业集聚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必须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要素和城市功能要素。完善产业功能要素:一是生产制造产业链环节的配套完善,新投资项目应填补完善产业链空白的重要环节;二是构建、完善直接为生产制造环节服务的配套产业,既拓展产业领域,又提高生产制造环节效率;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实施“退城进园”。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一方面在原厂址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难以施展开手脚,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更不用说转型升级,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分散的企业给环保、低碳、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发展布局。企业 “退城进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高度负责、周密协调,合理利用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更大的空间,进行改造,实现装备更新、产品换代、产业提升。同时还要完善集聚区的城市功能要素:一是完善集聚区的生活服务功能要素,改变集聚区的单纯工业生产功能;二是完善集聚区的经济服务功能要素,为集聚区内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 继续实施招大引强。 围绕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强力开展招商选资活动,采取上门推介、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模式,吸引国内外知名客商来平投资兴业,做到专业招商、配套引进、集群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提高专业化招商水平,突出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务实招商,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针对延链补链强链招商,采取分产业、差异化的招商策略,更加注重引进竞争力强、成长性强、关联度强的项目,更加注重引进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率高、人员就业率高、行业知名度高的项目;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产业集聚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创造产业配套、要素保障、环境服务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切实增强产业集聚区的吸纳力和竞争力,为客商落户投资提供支持保障。同时也要注意在招商引资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对规模小、纳税少、不属于主导产业的项目,最好不要,更不能单独供地。
(四)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投产企业及时入库。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先进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的原则,各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全力做好工业企业的确认工作。一是摸清新增企业基本情况。要对区域内的“四上”企业标准的新投产和“小变大”企业进行排查、核实。二是规范申报和审批条件,确保企业按照正常程序入库。严格按照入库要求,完善材料。对新增单位提供的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基本情况表、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产负债表和增值税申报表等材料进行仔细核查,确保申报材料规范齐全,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确保申报一户,成功一户。三是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对符合条件已经进入入库申报、审批过程的企业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上门培训辅导服务,告知申报要求和程序,主动帮助和指导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新增企业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同时,要尽快组建和完善产业集聚区统计机构,配备适合相应工作的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统计职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集聚区发展状况。
(五)推进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如果说产业集聚为企业发展优化了环境,那么机制创新就是为产业发展优化了环境。在产业集聚区的管理上,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优化职能配置,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大部分县域产业集聚区党委和管委会仅相当于一个政府部门,个别产业集聚区甚至没有设立管委会,职责与权限不明晰,规格级别参差不齐,处于当地相关行政区域管辖的夹缝中,受到原有体制的多方制约,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建议各地创新管理体制,探索符合实际的产业集聚区高效管理体制,引导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