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顶山一季度农民收入简析

17.05.2014  08:31

2014年,平顶山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奋力拼搏,共克时艰,努力在发展中寻找机遇,破解难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促使今年一季度经济呈现出平稳发展的新局面。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情况表

 

本年

(元)

去年

(元)

增减

增幅

(%)

期内现金收入

2234.2

2003.7

230.5

11.5

工资性收入

1078.3

962.9

115.4

12.0

家庭经营收入

914.6

837.5

77.1

9.2

财产性收入

50.0

41.9

8.1

19.4

转移性收入

191.3

161.4

29.9

18.5

一、农村住户期内现金收入的结构及特点 

据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一季度平顶山市农村居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2234.2元,比上年增加230.5元,增长11.5%。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1078.3元,比上年增加115.4元,增长12%;家庭经营收入人均914.6元,比上年增加77.1元,增长9.2%;财产性收入人均50元,比上年增加8.1元,增长19.4%;转移性收入人均191.3元,比上年增加29.9元,增长18.5%。其主要原因,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相对稳定,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一二三产业所得到的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证。二是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现金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随着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不断增多,以及本地劳动力的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平顶山市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收入的主体已不再主要依靠家庭经营收入,而是转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收入并重,现工资性收入已为重心。三是农业收入较快增长,2014年一季度农产品价格上涨以来,小麦、水稻等大综农产品价格一直处于较高位运行,加上中央、省、市采取补贴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使农民种粮积极性大为提高,种粮面积不断扩大,农村经济处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状态。

二、当前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1、制约家庭经营收入增长因素繁多。近几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缓慢,从内部结构来看,制约因素还很多。一是农业的看天吃饭难以解决,丰产不丰收,减产不减收的局面难以改变。二是部份农资产品价格上涨,从去年以来,高位运行的农资产品价格有再次上涨的趋势,这对农民增收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也削弱了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的成效。三是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经营方式还是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的收入,二、三产业发展困难。

2、留守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综合劳动技能不强,是当前的一个客观现实。近几年,伴随高校扩招,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外出求学越来越多,这些人基本上不再返回农村。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在增加,流出的农民相对而言是农村文化较高、年纪较轻、观念较新的人群,留在农村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才的缺乏。

3、农业产业化水平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薄弱。目前平顶山市农民增收还缺乏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龙头企业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没有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格局没有完全形成,农民的小生产与大市场所要求的高新科技、高度组织化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

在肯定平顶山市农民增收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平顶山市农民的收入水平在全省看,人均收入较低,低于全省147.1元,增速较低,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一季度因此要实现农民收入的跨越式发展任务非常艰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然要把富民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拓宽群众创业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一是继续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在有组织劳务输出上做实文章,落实好劳动力培训的阳光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同时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做到在外务工的同时不违法、不犯法,并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招商引资,使不能外出的剩余劳动力能就近务工。同时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创业文化,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创业行动,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农村个私企业发展。

2、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实现高效农业的规模化。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农户的农业生产向粗放型转移。政府要利用有限的农业劳动力资源,培养和扶持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规模做大、品牌做响、产业链做长。

3、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在平顶山市农民的收入结构中,除了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以外,还有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但后两项所占比重极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不仅可以直接或简接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把国家的各项补贴发到农民手中;认真落实全面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难”和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鼓励贫困农户发展家庭副业,拓宽致富门路。

4、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回乡创业。建立建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在各方面给予扶持,通过“创业基地”“创业园区”等模式,营造农民工创业的环境和氛围,引导大批农民工创业增收。

5、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农民增收六大工程,扶持一批优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及项目建设,打造知名特色品牌。按照产销一体化的要求,通过招商引资尽快建成一批竞争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通过加大扶持力度,促其上规模、上水平,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增强辐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