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于2017年实现特首普选 候选人限定2至3名

01.09.2014  10:53

    摘要 ]香港政改方案公布,2017年特首选举实行普选,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2至3名候选人,候选人须获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普选产生后由中央政府任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以170票赞成,全票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基本原则

当行政长官须爱国爱港

决定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014年7月15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在审议中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关系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审慎、稳步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源于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制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严格遵循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体现均衡参与。

会议认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也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必须坚持行政长官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的原则。这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基本要求,是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和重要职责所决定的,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客观需要。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为此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决定内容

普选如不成适用原办法

一、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时:

(一)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

(二)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

(四)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三、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予以规定。修改法案及其修正案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本决定的规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四、如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未能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行政长官的选举继续适用上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五、香港基本法附件二关于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的现行规定不作修改,2016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继续适用第五届立法会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立法会实行普选前的适当时候,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就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据新华社电

港府表态

香港市民一人一票仍然存在一定难度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8月31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所作出的决定。

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会见传媒,他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梁振英说,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他说,“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

梁振英还强调,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五百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梁振英表示,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梁振英还呼吁市民以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编辑:王静喆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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