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通信业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豫通局函〔2016〕6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省铁塔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5〕673号),为做好全省通信业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按照《公用通信网综合统计报表(2015—2016)》(见附件)要求,准确理解指标含义,统一规范统计口径,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年度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公司要认真做好本企业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按要求及时将统计报表报送我局。2015年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2016年月报报送时间为统计月次月11日前。
三、各公司要重点围绕电信业务收入、电信固定资产投资、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移动宽带用户、2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和IPTV等融合业务用户等发展指标,进一步加强企业运营情况监测分析。针对每月环比、同比出现的异常波动数据,要深入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统计月报一并报我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
(联系人:丁苏若涵 电话:6533011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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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公用通信网综合统计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