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6亿元

18.11.2016  00:32
  11月16日,我省向省内高校和考往省外高校的河南籍学生发放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36.01亿元,较去年增加59.87%,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87万人,贷款发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93元,较去年增加88.18%。继2015年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双轮驱动”工作机制之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我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和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措施。      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12年至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两次下发专门文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陈润儿省长在调研时充分肯定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要求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教育厅加强合作,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开展;徐济超副省长出席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亲自推动市县机构队伍建设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在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双轮驱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省内高校学生和考往省外高校河南籍学生贷款政策的全覆盖和“应贷尽贷”。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两节课”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宣传资料制度等,形成了资助宣传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公共媒体,在招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基本实现了进村到户、入班上墙。      四是完善工作体系。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1个县(市、区)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占市县总数的100%、95.6%,远高于全国平均53%、50%的比例。各高校建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管理体系。全省市县级和高校专职资助工作人员达1500多人。      五是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为有效控制贷款风险,我省以“诚信”为主题,连续11年,在全省高校深入持续广泛开展了12届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和诚信观念,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累计举办竞赛、展演、评比9000余场次,参赛师生26.3万人次,到场观众541.2万人次。      六是各部门密切配合。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财政厅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和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实施以来,河南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16.47亿元,其中,高校国家助学贷款65.58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0.89亿元,累计资助学生196.78万人次。与此同时,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至2016年9月底,全省高校贷款毕业生66.19万人,贷款金额50.71亿元,其中,到期贷款本金27.92亿元,本金违约率仅为1.9%,远低于我省确定的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河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运行,进一步加大了教育脱贫攻坚力度,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