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点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培养条件,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见附件1),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请各分委员会认真对待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3),备齐有关证明材料后到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进行审查盖章,召开分委员会会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认真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和推荐决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次序分类排序(正常遴选、破格分别填报),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17:00 前 将“申请表”、“单位推荐表”(单位盖章、见附件4、5)、会议纪要及相关证明材料(立项证明复印件、论文及收录证明复印件、经费本等)以学院为单位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 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2. 河南工业大学 正常 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 河南工业大学 破格 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4. 河南工业大学 正常 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单位推荐表
附件5. 河南工业大学 破格 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单位推荐表
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