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NZC2015-006G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城郊乡、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马店镇、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山底乡、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12个乡镇,9个行政村;26所学校。
2.4、建设规模: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54万人和0.8492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
2.5、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洛宁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纸内的机井工程、水厂建设、管网施工及学校供水工程、机电及自动化设备、管材采购、工程施工监理等;。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施工工程2个标段、管材采购1个标段、施工监理1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城郊乡、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马店镇5个乡镇4个行政村及15所学校的机井工程、水厂建设、管网铺设、入户工程、机电及自动化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二标段: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山底乡、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7个乡镇5个行政村及11所学校机井工程、水厂建设、管网铺设、入户工程、机电及自动化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三标段:城郊乡、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马店镇、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12个等乡镇,9个行政村及26所学校管材采购;
第四标段:城郊乡、河底镇、东宋镇、小界乡、马店镇、下峪镇、兴华镇、底张乡、山底乡、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12个乡镇,9个行政村及26所学校的机井工程、水厂建设、管网铺设、入户工程、机电及自动化设备安装管材安装等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3.2、资质要求:
3.2.1 第一至二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6)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2 第三管材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应具备PE、PPR管材专业生产厂家;(4)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PPR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5)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指标要求;(6)2012年2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生产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7)本工程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2.3 第四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为准);(6)拟任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标投标人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5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
4.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符合本公告“第3项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登记(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800元/标段(报名时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3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7.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金额:
1.账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宁支行 账号:1705028509200028619
2.施工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监理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
8.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洛宁县兴宁中路272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杜先生
电 话: 0379-6623651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集采中心)
地 址: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井女士
电话:03789--69253318
行政监督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电话:0379-66231519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