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3号 公布《2016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06.11.2015  20:24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5年第53号
【发布日期】2015-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 新疆 生产建设 兵团 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5日。出口配额招标商品的受理条件、时间等另行公告。

        附件:2016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    务    部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2016 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0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640

其中:香港

万只

3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7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5.44

铟(金属量)

231

白银(金属量)

5387

镁砂

万吨

167.3

滑石粉(块)

万吨

75

甘草及其制品

6200

磷矿石

万吨

100

     注:蔺草及蔺草制品、镁砂、滑石粉(块)、甘草及其制品为出口配额招标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