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3年内将创建培育百所新优质初中

13.09.2018  17:30

记者9月12日获悉,市教育局公布《郑州市“新优质初中”创建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三年内创建和培育“新优质初中”100所,结成“优质初中发展共同体”20个,全市公办优质初中覆盖面达到50%以上,让越来越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

按照《计划》,我市将通过创建和培育“新优质初中”,探索不同类型学校的发展路径,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起点较低、发展基础薄弱、 管理水平滞后、教育质量较低的学校,逐步成长转化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教师发展为关键、以特色彰显为重点、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新型学校。

到2020年,全市公办初中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三年内创建和培育“新优质初中”100 所,结成“优质初中发展共同体”20 个,全市公办优质初中覆盖面达到50%以上;“绿色评价”综合指标处于全市优良水平,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家长及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

新优质初中”创建和培育范围为郑州市市属、县(市)区属的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完)中的初中﹞。培育对象主要为办学基础较为薄弱,近年来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目前已形成稳步上升良好态势的学校;生源情况一般,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定办学特色的学校;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办学时间在三年以上的新建学校;历史悠久,积淀丰厚,办学水平和社会声望尚有提升空间的老牌学校。

计划》要求,“新优质初中”要以区域内就近入学的全体学生为教育对象,不挑选生源、不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在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评价育人等方面关注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成长需求;通过具有针对性和创造性改革突破,在某方面特点明显,进而凝练形成较为鲜明的办学典型经验;服务能力、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并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办学行为规范,办学业绩受到家长和社会广泛认可,其典型经验在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能产生示范引领作用。

我市将采取“以评促建”的办法,制定创建标准,先行遴选一批符合评估条件的学校,认定为“新优质初中”,树立典型示范和标杆;同时遴选与创建标准要求有差距,但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学校,列为“新优质初中培育对象”,两年培育期满并经评估合格后,认定为“新优质初中”。

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系列措施,也将加快推动“新优质初中” 创建培育。我市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净化入学环境,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选拔考试,或与社会机构进行“联合掐尖”。建立由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初中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发布初中学校教育质量状况报告。此外,市级层面的内涵提升项目、业务扶持计划和专项资金一定程度向项目学校倾斜。各县(市)区也要制定本辖区相应的“新优质初中”建设规划,鼓励通过政策倾斜、项目跟进等方式,提升学校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