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

10.01.2018  20:30

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1月12日早上8:00前,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东门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纪律要求

1.考生在体检前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在体检期间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标识,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3.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笔、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准备体检费300元(体检医院收取)。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受检者当天穿着宽松衣物,便于体检时换装,不要穿着连裤袜等影响体检的衣物;不要佩戴影响体检的各类金属饰品。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7.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8.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中“招录机关应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的要求,体检结果不再在省地税局外网公布。对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9.请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情况,尽快到相关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以备考察环节使用。

咨询电话:0371—65806385

附: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省税校2017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别

笔试

成绩

试讲

成绩

总成绩

280201

70918094919

赵  珂

58.45

81.00

69.73

280201

70918095017

付荣梅

51.45

83.80

67.63

280202

70918095030

蔡葳蕤

68.60

85.00

76.80

280202

70918095110

刘婉贞

60.15

81.20

70.68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