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我校采取有力措施,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与往年相比,2017年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纳入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的理论经济学(0201)、新闻传播学(0503)两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控制工程(085210)、环境工程(085229)、法学(035102)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共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首次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我校加大了资助力度,录取的研究生可获以下资助: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志愿录取所有考生免除第一学年学费,此后各年每生每年资助4000—8000元,覆盖面为80%;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四、创新奖学金,对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创新竞赛、考博等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8000元;五、助研津贴,覆盖面达100%,工科研究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文、理科研究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六、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
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是提升生源质量的有效途径。研究生处统筹安排,加强协调和服务,结合社会需求,调整和优化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目录,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招生宣传。各有关学院创新工作方法,拓展优质生源阵地,充分发挥导师的积极性,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招生宣传覆盖全国30余个大中城市、50余所高校,为提升生源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研究生处 孙向东 薛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