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4年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责任目标
(一)机关各处(室、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
参照厅纪检组提供的《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样本(见附件)。“责任内容”中1—5条为机关各部门共同执行内容,6条之后由各部门针对自身业务职能,将本部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等需要接受监督的具体事项,逐项列入责任目标。
(二)厅属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三)具体要求
1. 结合实际,细化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项目,要紧密结合实际,能够全面体现出业务工作职责,并准确细化内容、完善工作规程,注重目标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明确职责,突出重点。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中易于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订出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做到源头治本。
3. 认真检查,严格追究。年中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年终各部门、各单位在总结工作时,要根据责任目标内容,将述廉与述职同时进行。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把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相结合,完善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二、签定报送
(一)机关各处(室、局)
各部门分别印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经厅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厅主管领导、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并于4月16日前报驻厅纪检组留存一份。
(二)厅属单位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制定出台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需正式行文,于4月16日前向驻厅纪检组报送纸质文件一份。
联 系 人:王为民
联系电话: 65509897 65509921
附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样本.doc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