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4年中招政策出台

12.06.2014  16:34

中招进入倒计时,焦作市中招政策出台,主要呈现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择校生比例减少,二是照顾对象增加。
  
  择校生比例减少。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由去年占本校统招生计划的20%降低至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照顾对象增加。今年中招,将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5分录取;对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对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此外,理化生实验总分将在明年进行调整。
  
  许多家长都很关注分配生和志愿填报政策。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分配生比例为50%,录取时最多降低30分。若完不成分配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收回作为普通统招生指标统一使用。凡连续3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且具有该校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具备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借读生、往届生、转学生(国家规定的军转干部子女、经市政府同意由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需统一安置的学生除外)不享受普通高中分配生待遇。
  
  填报志愿是中招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今年中招,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志愿实行纸质填报。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后,不影响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三类志愿,分别为提前志愿、批次志愿和征求志愿。提前志愿和批次志愿在中招考试前由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集中填报。征求志愿在中招考试之后进行,未能按照提前志愿和批次志愿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征求志愿获得再次补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机会。报考普通中专志愿的,可同时填报四个志愿。其中,报考五年制大专班、“3+2”分段制大专班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报考职业中专的可填报一个志愿。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农民工、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均可填报。

(焦作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