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财政资金支付规定,依据学校校政财【2015】2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的通知要求,将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支付进度的项目结余资金学校已收回。在此之前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且未完成支付的项目,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项目政府采购申请表、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报送财务处财务科(办公楼A203),重新申请2016年度预算立项。咨询电话:67756685。
财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