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豫安委办﹝2016﹞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实现“一杜绝三下降”。全面实施《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对排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实现了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监管工作矛盾依然突出,仍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事故多发,重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一)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399起,死亡303人。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77人;发生重特大事故2起,死亡23人。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7482个,其中,监督检查高危险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14557个。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省应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251133家,实际排查250990家,覆盖率99.94%;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96352项,已整改295522项,整改率99.72%;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35项,已整改33项,整改率94.29%;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6321.7万元。
(四)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省共收到安全生产举报信息366件,同比减少153件,下降29.5%。其中已核查举报信息363件,核查率99.1%;查实253件,查实率69.6%;发放奖励金额4.7万元。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2016年上半年,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共发生事故58起,已查处42起。其中,查处一般事故33起,结案13起,建议给予政纪处分38人;查处较大事故7起。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大部分地区生产安全形势稳定。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中,濮阳、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5个省辖市和滑县、固始、鹿邑、新蔡4个省直管县(市)没有发生工矿商贸伤亡事故。除郑州、洛阳、开封、安阳、鹤壁、邓州、汝州7个统计单位外,其他21个统计单位工矿商贸行业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546处重大危险源,已全部实现了监控管理,监控率达到100%。
(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较高。
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应排查251133家,实际排查250990家,覆盖率99.94%;煤矿、建筑施工、水库、电力、渔业、民爆器材等行业覆盖率达到10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96352项,已整改295522项,整改率99.72%。
(四)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落实比较好。上半年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6321.7万元,其中,省属企业落实治理资金53622.8万元。
(五)各类举报信息核查率较高。上半年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信息、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信息、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信息、职业卫生举报信息366件,已核查363件,核查率为99.1%。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伤亡事故多发。建筑行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起、死亡2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行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7.93%和25.22%。八大行业中,有色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5人,分别占工矿商贸行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45%和13.04%;建材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3人,分别占工矿商贸行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2.07%和11.30%;机械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13人,分别占工矿商贸行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0.34%和11.30%。
(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上半年共发生重大事故2起,造成23人死亡(“1.14”开封市通许县烟花爆竹爆炸致10人死亡事故和“6.22”郑州市上街区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沉降槽坠落致13人死亡事故)。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有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落实不严,少数地区仍存在着迟报、漏报、报告内容不完整和违反程序擅自核销事故等问题。
(四)事故查处率较低。上半年共查处生产安全事故4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72.41%,还有11起事故没有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上半年统计数据看,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反映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也要看到,建筑施工,八大行业中有色、建材和机械行业事故多发的问题依然突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一)切实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煤矿、金属与非金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总量较大,特别是煤矿、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行业重大事故易发的状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做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当地实际,对存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总结与分析,制定针对性具体措施,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标准要求,加快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及时消除隐患。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由过程治理、灾害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为主转变,提高专项治理的科学性、实效性、长效性。上半年我省共发生重大事故2起,造成23人死亡,各级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深入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针对季节特点和规律严格安全执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汛期特点,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治理。特别是尾矿库必须严格落实防汛措施,严防溃坝、漫坝安全事故发生。其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重点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
(四)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要加强与同级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统计工作机制,畅通事故信息通报渠道,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各类事故信息,扎实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工作落实。
(五)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及事故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落实岗位责任,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研判,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
附件: 河南省安全生产统计报告(2016年1-6月).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