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巡防大队办公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公告

31.10.2014  14:18

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巡防大队办公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公告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城区巡防大队办公用房工程施工及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及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顶山市新城区巡防大队办公用房工程(招标编号:PXCZC-14126)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2.1 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内容主要有:办公室、门卫室、车子棚。办公室为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920m 2 ;门卫室、车子棚为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22 m 2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4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3 外地企业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规定);

3.4 施工标段:

  3.4.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监理标段:

3.5.1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工程潜在投标人超过9家(不含9家)时,采用资格预审,否则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日8: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下午17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37599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5-2689179     13837518656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 31日